行业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时间:2020-07-30 10:59:49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近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修订稿(以下简称新标准)。婴幼儿谷类辅食作为婴幼儿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质量一直备受各界高度关注。新标准有哪些亮点?对行业和消费者影响如何?为此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采访。
蜂蜜等3种原料禁用
婴幼儿辅食添加安全是消费者十分关注的话题。
新标准规定,婴幼儿谷类辅食所用的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或相关规定,必须保证婴幼儿的食用安全,满足营养需要,不得使用蜂蜜、经辐照处理过的原料和氢化油脂这3种原料。
婴幼儿谷类辅食中为何禁用蜂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姜天俊主任医师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蜜蜂在采集花粉酿蜜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把被肉毒杆菌污染的花粉和蜜带回蜂箱,所以蜂蜜中可能含有肉毒杆菌芽孢。因婴儿肠胃功能较弱,当婴儿吃进肉毒杆菌芽孢或被芽孢污染的食品后,芽孢会在婴儿肠道内繁殖,并产生神经毒素,导致婴儿中毒,引发便秘、吸乳无力、食欲下降和发育停滞等健康问题,严重时,婴儿会因呼吸停止而死亡。
对于其他两种禁用原料,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业务部主任阮光锋告诉记者,经辐照后的原辅料存在潜在的放射性危害,会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造成婴幼儿营养缺失。而氢化油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反式脂肪酸,反式脂肪酸的摄入会干扰婴幼儿体内必需脂肪酸的代谢,以及长链不饱和脂肪酸如ARA、DHA等的合成,容易引起婴幼儿必需脂肪酸的缺乏,严重影响婴幼儿的中枢神经系统及其他器官发育。此外,反式脂肪酸还会影响心血管系统、引发糖尿病等。
限制糖和钠添加量
在2016年至2017年间,世卫组织对市面上流通的部分婴儿食品检测时发现,大部分生产商在儿童食品中添加了不少糖分物质。
目前一些婴幼儿辅食中有添加糖。《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某电商平台发现,某品牌所售的酸奶小溶豆,包装显示产品类型为固体饮料,配料中含有白砂糖;台湾地区某公司从海外引进的婴幼儿米饼配料中也含有白砂糖及食用盐。
日前发布的《婴幼儿辅食添加营养指南》中特别提到,辅食应保持原味,12月龄内不宜添加盐、糖及刺激性调味品,1岁后逐渐尝试淡口味的膳食。新标准也顺应了这一趋势。
新标准明确提出,如果在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产品中添加蔗糖、果糖、葡萄糖、葡萄糖浆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 的 总 量 应 ≤0.6g/100kJ(2.5g/100kcal),相比旧标准添加量有所降低。
对于生长发育尚未成熟的孩子而言,过早吃糖或过多吃糖会对孩子的身体带来不利影响。“之所以这样下调添加糖含量,主要是因为糖摄入过量会导致婴幼儿龋齿、肥胖、不利于后期喂养、成年期对甜食产生偏好等问题。”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表示,2岁以内婴幼儿食物中不应该额外添加糖、香精等,否则容易培养其对香甜味道的喜好,进而影响对其他食物的摄取。
此外,新标准对钠含量也进行了限制,要求钠含量为≤24mg/100kJ。对此,北京儿童医院副主任营养师赵文利介绍说,6个月内的宝宝,辅食中没必要添加食盐,宝宝从母乳和牛奶中摄取的天然盐分已经能满足其身体需要。对于1-3岁的宝宝,要尽可能地减少其食盐摄入量。“宝宝的肾脏发育还不健全,不足以渗透过多的盐。如果辅食中盐过多,就会加重宝宝的肾脏负担,同时增加心脏负担,由此使肾脏和心脏功能受损。而且,从小养成重盐的饮食习惯,长大后不容易纠正。”赵文利如是说。
维生素C变为基本指标
谷类辅食作为婴幼儿十分重要的营养来源,除了提供基本的营养物质以外,最重要、最令消费者重视的食用价值来源就是其中富含的其他营养元素,包括各种矿物质元素和维生素等,这些元素大部分都需要保持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才能保证对人体的最佳效用。
据悉,新标准对谷类辅食中的能量、蛋白质、维生素A、维生素D以及钙、铁、锌、钠等成分有强制要求以外,也将维生素C作为基本营养成分指标。而在旧标准中维生素C表述为“可选择”。
范志红表示,将维生素C作为基本营养成分指标,是考虑到了我国婴幼儿人群贫血率现状,以及植物性食物中铁吸收率较低、维生素C有助于提高铁的吸收率等因素。
而记者还发现,从目前有关部门的抽检情况来看,一些谷物类辅食产品存在营养成分特别是维生素指标含量不达标的现象。如江西省近日发布的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中,一款由湖南欧比佳营养食品公司生产的,名为多能多有机婴幼儿营养米粉(菠菜味)的产品,维生素A严重低于标准规定。在2019年,同样是江西省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其中江西巨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优+双益营养米粉也被查出维生素不合格。
此外,新标准根据婴幼儿对镁的营养需求量及谷类食物中镁的本地含量,将镁作为可选择添加营养成分。
对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国婴幼儿辅食产业逐步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018年我国婴幼儿辅食行业市场规模达到305.68亿元;在2019年中国婴幼儿辅食食品消费中,谷物类辅食占比最大,达55%。可见谷物类辅食的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相比婴幼儿配方奶粉有严格的配方注册制度,之前婴幼儿辅食管理相对较弱,从整个产业端以及消费端去看的话,会滋生很多的乱象。如今政策端新标准的建立,可以倒逼产业升级,渠道端的一些乱象就可以被制止,对消费端来说肯定是一个非常好的支撑。”中国品牌研究院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员朱丹蓬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高级乳业分析师宋亮表示,2018年以来,我国针对婴幼儿辅食行业监管先后出台了《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监管的规定》等政策法规。今后,随着婴幼儿辅食规范的加快,或将延伸到特配食品等,更可确保婴幼儿产品安全。
荷兰爱荷美国内代理相关负责人徐会刚告诉记者,新标准主要是根据儿童营养学的数据对原料质量、营养素强化等做出了更科学更严格的规范,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朱丹蓬表示,婴幼儿谷类辅食安全事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新标准的修订发布可以进一步防控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风险,为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提供更加细化的指导,对进入的企业提出了要求。企业需要始终把品控放在首位,从配方研发、原料采购、生产工艺、包装设计等各个环节层层把关,以严格的标准来规范企业生产,促进我国婴幼儿辅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相关链接
婴幼儿谷类辅食有哪些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定义为:以一种或多种谷物 (如小麦、大米、小米、大麦、燕麦、黑麦、玉米等)为主要原料,且谷物干物质占总干物质组成的50%及以上,添加适量的营养强化剂和(或)其他食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
婴幼儿谷类辅食主要分为以下4类:
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以乳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适宜液体冲调后食用;
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添加了高蛋白质原料,用水或其他不含蛋白质的适宜液体冲调后食用;
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煮熟后方可食用;
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可直接食用,或粉碎后加水(或乳或其他适宜液体)冲调后食用,如饼干、磨牙棒、罐装即食谷物辅助食品等。
新标准增加了适用范围,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适用于6~36月龄较大婴儿和幼儿”,术语中更新了较大婴儿定义,可以尽可能地规避因适用人群概念模糊而带来的风险。
(作者:孟刚)